本中心於2003年4月1日轉型為長者地區中心,面向長者的需要及按社區的特點,為長者提供發展及支援性服務,並協助長者在其熟悉的社區內享受具質素的晚年生活。為長者提供多元化服務,如健康教育、興趣發展、社交康樂、個人輔導、護老者服務、義務工作及弱老支援等等,讓長者在其熟悉的社區,過著健康及開心的晚年。
[信念]
我們確信長者有能力及需要給與機會以發揮潛能,並且受到尊重,可自主、自由,及有尊嚴地在自己熟悉的社區生活。
[宗旨]
1. 透過提供多元化服務,讓長者及其照顧者得到適切的支援,使能留在社區繼續生活;
2. 促進長者的個人發展,俾能發揮潛能,建立活躍健康的晚年;
3. 推動地區協作及連繫,致力建設一個關懷及支持的社區,以達到社區照顧的理想。
[四類主線服務]
1. 社區關係及網絡發展服務隊
2. 個案管理
3. 發展、教育及社交服務隊
4. 膳食及支援服務隊
[目標]
1. 社區關係及網絡發展服務隊
1.1 推廣長者健康生活習慣;
1.2 支援體弱長者及護老者,提升他們的生活質素;
1.3 透過社區連繫及協作,促進社區人士及團體關注長者及護老者的需要,推廣尊長敬老及社區關懷精神。
2. 個案管理
2.1 協助長者/護老者分析及明白有關情緒、行為、心理、個人適應、
精神困擾、經濟、法律、居住、健康等問題。
2.2 提昇長者/護老者解決問題的能力,以應付心理困擾和社會生活之壓力。
3. 發展、教育及社交服務隊
3.1 促進長者持續學習,掌握有利身、心、智發展的知識及技能,與時並進。
3.2 鼓勵長者關懷社區及參與社會事務,建立互助及義務工作的精神。
3.3 透過不同渠道接觸長者,發掘及識別有潛在需要的長者,及早提供社區支援。
3.4 促進長者的群體、社交及社區生活,以建立活躍健康的晚年。
4. 膳食及支援服務隊
為區內有需要的長者提供飯堂,洗衣及浴室服務。
[對象]
1. 社區關係及網絡發展服務隊
1.1 區內六十歲或以上長者、特別是體弱長者及護老者、地區團體及人士。
2. 個案管理
2.1 年齡屆滿六十歲或以上之長者,護老者則年齡不限;
2.2 居於本中心服務範圍之內。
3. 發展、教育及社交服務隊
3.1 中心會員:區內六十歲或以上的長者。
3.2 長者支援服務使用者:區內年滿六十歲或以上而願意接受服務;並有以下情況及需要的長者
1. 獨居或兩老同住
2. 缺乏社區支援網絡
3. 健康欠佳
4. 居住環境惡劣
5. 有經濟困難
6. 未能善用社區資源等
3.3 隱蔽長者:區內六十歲或以上及有特別情況的長者:獨居或與家人同住但支援薄弱、
社交圈子狹窄、孤寂感強烈、健康欠佳、經濟困難或不認識社區服務。
3.4 義工或義工團體
4. 膳食及支援服務隊
油尖區六十歲或以上之長者
[加入與退出方法]
1. 社區關係及網絡發展服務隊
1.1 加入方法
1. 按個別活動而定,詳情可親臨或致電本中心查詢。
2. 由地區團體、社會福利署或其他政府部門轉介。
1.2 退出方法
服務使用者有權隨時退出服務。本中心亦會按服務使用者之需要或其情況轉變,與其商討終止服務。若有需要,在終止服務前中心確保服務使用者得到適當的轉介。
2. 個案管理
2.1 加入方法
1. 按個別活動而定,詳情可親臨或致電本中心查詢。
2. 由地區團體、社會福利署或其他政府部門轉介。
2.2 退出方法
服務使用者有權隨時退出服務。本中心亦會按服務使用者之需要或其情況轉變,與其商討終止服務。若有需要,在終止服務前中心確保服務使用者得到適當的轉介。
3. 發展、教育及社交服務隊
3.1 加入方法
- 中心會員:可攜同香港身分證、近照兩張及會員年費,親臨中心辦理入會手續,每年需續會一次。
- 長者支援服務使用者:可自行申請或由其他團體轉介或透過外展手法及活動接觸有需要之長者,並進行登記
- 隱蔽長者:透過外展手法發掘及接觸有需要之長者或由其他團體轉介
- 有興趣參與成為義工或義工團體,可填妥表格申請
3.2 退出方法
- 中心會員:可親臨或致電本中心提出退會申請。會員逾期不續會,當退出論。
- 長者支援服務使用者:可因應個人情況改變,隨時退出服務。退出前可直接通知有關工作員;如有需要,工作員
將作出適當的轉介。 - 隱蔽長者服務:中心會因應服務目標達成、長者需要長期留醫、與長者失去聯絡或長者遷離服務範圍等因素而
終止服務。
4. 義工及義工團體:可親臨或致電與本隊職員聯絡。
4. 膳食及支援服務隊
4.1 加入方法
1. 可親臨本中心或以電話聯絡。
2. 可由各非政府機構、社會福利署、醫療機構或其他政府部門轉介。
4.2 退出方法
服務使用者有權隨時親臨或致電本中心提出終止服務。本中心亦會按服務使用者的需要或其情況轉變,與其商討終止服務。如有需要,中心會作出適切的轉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