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會歡迎各界熱心人仕參予我們在貴州之扶貧助學實況,目的在啟發各人的愛心和同情心及能深入了解當地的民困和需要。從而希望大家能自發地作能力範圍內的協盯。除上述主旨處,本會謝絕其他一切目的。
· 在參予探訪出發前,請仔細參考背頁之衣食住行提示並請就個人之健康及生活需要自行作適當安排(如藥物帶備或購買險)。對每次途中有可能發生之天災人禍,財物損失或私人觸犯國內何法例,本會概不負責,但或可作合適協助。
· 參予者將可在探訪出發前三天舉行之"貴州行程計劃會議"上向是次領隊諮詢行程細則或表達意見。出發後,該次之行程所屬領隊將委予全權執行既定工作計劃,並在有需要時作認為適合的調整,出發工作期間,倘若有未能滿意之處或有個別意見,歡迎於本會事後檢討例會上提出(一般在返港後十天內,參予者會獲本會致函邀請)。而不得在工作途中爭持。
· 探訪途中不得收受各方面之任何私人利益或進行任何物品交換(以香港防止貪污條例作準.當地村民賜謝之非買賣用途食物或感謝紀念品除外)。亦不得代帶送任何物品或中途離隊辨理私人事情。如是者被証實,可即時被革除義工身份。
· 除非獲領隊同意,所有參予者必需遵照,本會在出發前會議原訂之工作計劃,不得在途中自行改變安排或爭論。
· 參予者完成探訪,日後在港若推行或舉辦任何有關活動,除非正式與本會簽訂合作協議書或經本會同意及監管下進行外, 一切與本會及本會任何人員無關。
· 本會有權隨時拒絕任何人仕或團體之參予申請而無需作任何解釋。
· 若參予者年齡未滿21歲,需獲得其監護人之同意及共同簽署此份守則始能被接受其申請參予。
· 參予者最少需於出發探訪前七天完成簽署同意此份守則,連同該次所需的機票,火車,入境稅及住宿費用,交予本會經濟組幹事以便本會有足夠時間作出行程前多項安排。 各參予者共必需於出發前三天出席是次"貴州行程計劃會議"講解(地點為本會)。 ** 任何過時遞交之探訪守則及費用,或缺席於出發前三天之"貴州行程計劃會議",則該人仕之參予申請將不獲考慮,如該人仕已繳交費用,將於七天內獲以劃線支票退還。 **
· 若各方善心參予者欲作任何捐助,歡迎與本會主席,秘書或各指定義工人員聯絡。本會上下定當盡力將善長的愛心原本地悉數運用在指定的扶貧項目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