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擊的工具係槍,槍最初是用於捕獵野生動物的用具,其後轉到戰場上,作為一種具殺傷力的武器。到了現在,槍用於靶場內。早在1830年年代,槍就可用於打活豬、玻璃瓶的小玩意。後來漸漸表化成飛靶、活動靶的比賽,成為一項體育運動。 射擊的奧運史很早,在1896年的第一屆雅典奧運就被列入比賽項目之一。有趣的是,雖該屆奧運只限男性參與,但卻開放給女性共同競爭。在1972年,男女子是可混合作賽。直到1984年奧運,女子射擊才有正式的女子射擊賽事,與男子的相距差不多百年。 規則上,射擊運動可分為步槍射擊、手槍射擊、移動靶射擊以及活動靶射擊。各種類型又可按槍皮的規格、射擊姿態、方法和目標都有不同。每一槍枝一場比賽下來,男子項目為60發子彈、女子則為較少的40發子彈。和箭術一樣,越近靶心得分越高,擊中靶心為10分。男子滿分為600、女子為400。所有子彈射出後,把得分加起,分數最高的為冠軍,過程十分激烈。 相關資訊 ~奧運項目大解秘: 賽艇2008 香港奧運馬術比賽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