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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水計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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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水就睇得多, 知唔知係點樣去計個平均分........

跳水比賽的評分裁判有7人制和5人制兩種,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和世界杯跳水比賽及國內重要比賽時,必須有7名裁判員評分,其它一般比賽可由5名裁判員評分。 雙人跳水比賽的評分裁判為9人制。 

跳水比賽滿分為10分,可用0.5分給分。
評判時,裁判員按以下標準評分:失敗 0分  不好 0.5-2分  普通 2.5—4.5分  較好 5-6分  很好 6.5-8分  最好 8-10分

在比賽中,裁判員根據運動員的開始動作、助跑(即走板、跑臺)、起跳、空中動作和入水動作來評定分數。因此,運動員在比賽時助跑應平穩,起跳要果斷有力,起跳角度要恰當,並具有一定高度;空中姿勢優美,翻騰、轉體快速;人水時身體與水面垂直,水花越小越好。

5名裁判員評分:5名裁判員打出分數以後,先刪去最高和最低的無效分,餘下3名裁判員的分數之和乘以運動員所跳動作的難度系數,便得出該動作的實得分。
例如5名裁判員的評分分別是 5、(5.5)、5、 5、(4.5)=15(總和)X 2.0(難度) =30(實得分)。 (注:括號裡的數字是刪去的無效分。下同)

7名裁判員的評分:方法與5名裁判員評分方法相同,但7人先刪去2個最高和2個最低的無效分,餘下3名裁判員的分數之和乘以運動員所跳動作的難度系數,便得出該動作的實得分。

例如 : 7名裁判員的評分分別是 (6) + (5.5) + 5 + 5 + 5 + (4.5) + (4.5) =15(總和)x2.0(難度) = 30(實得分)。

比賽結束後,把所跳動作的實得分相加,便是該運動員的總分。總分最高者為優勝,如兩人或兩人以上總分相等,則名次相同。

雙人跳水比賽的評分裁判為9人制,分為同步裁判及動作裁判。 同步裁判由5人組成,裁判只需給予兩名運動員的同步分數即兩人開始動作、助跑、起跳、空中動作和入水動作是否同步。 動作裁判由4人組成,分2個裁判一組。每組裁判個別給予單一運動員的動作分數,如正常比賽般。裁判無需理會另一人之動作或兩人是否同步,同步裁判5人先刪去最高和最低的無效分,動作裁判4人刪去最高和最低的無效分餘下3名同步裁判及2名動作裁判的分數之和乘以運動員所跳動作的難度系數,再除以5乘以3,便得出該動作的實得分。

例如 : 同步裁判[(6) + 5.5 + 5 + 5 + (4.5) ]+動作裁判[(5) + 5 + 5 + (4.5) ] =25.5(總和)x2.0(難度)=51 =(51 / 5) x 3 =30.6(實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