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醒程度的評估 人事不省傷者,一般可分為下列級別:
Alert:完全清醒,眼睛開合自如,能正常地回答問題,各種反應正常。
Verbal:傷病者對聲音有反應,能按指令活動。
Pain:傷病者對聲音無反應,但對痛楚有反應。
Unresponsive:傷病者對任何刺激都沒有反應,眼睛合上。
在醫學上最廣泛應用的是格拉斯哥昏迷指數(GCS, Glasgow Coma Scale)是評估病人昏迷程度的指標。此指數是由格拉斯哥大學的兩位教授Graham Teasdale與Bryan J. Jennett在1947年所發表。
格拉斯哥昏迷指數的評估有三個方面,三個方面的分數加總即為昏迷指數。
睜眼反應(E, Eye opening)
² 4分:自然睜眼(spontaneous)
² 3分:呼喚會睜眼(to speech)
² 2分:有刺激或痛楚會睜眼(to pain)
² 1分:對於刺激無反應(none)
說話反應(V, Verbal response)
² 5分:說話有條理(oriented)。
² 4分:可應答,但有答非所問的情形(confused)。
² 3分:可說出單字(inappropriate words)。
² 2分:可發出聲音(unintelligible sounds)。
² 1分:無任何反應(none)。
運動反應(M, Motor response)
² 6分:可依指令動作(obey commands)。
² 5分:施以刺激時,可定位出疼痛位置(localize)。
² 4分:對疼痛刺激有反應,肢體會回縮(withdrawal)。
² 3分:對疼痛刺激有反應,肢體會彎曲(decorticate flexion)。
² 2分:對疼痛刺激有反應,肢體會伸直(decerebrate extension)。
² 1分:無任何反應(no response)。
昏迷程度以E、V、M三者分數加總來評估,正常人的昏迷指數是滿分15分,昏迷程度越重者的昏迷指數越低分。
l 輕度昏迷:13分到14分。
l 中度昏迷:9分到12分。
l 重度昏迷:3分到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