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10年10月14日起,申請來港的投資門檻(及淨資產或淨資本要求)為港幣1,000萬元,只要您申請時已年屆18歲,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沒有不良記錄;以及能證明有能力支援自己及受養人的生活費和提供住所,而無須依賴在香港獲許投資資產所帶來的任何收益、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您便有資格移民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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