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格言為我們工作的座右銘。經過二十五年的發展,我行已漸具規模,在法律業務上亦益見成熟,能為本港及國際客戶提供有效和優質的法律服務。
香港的新一套知識產權法律體制於1997年生效,香港第一宗註冊外觀設計、短期專利及標準專利申請是由我行提交的。我行亦取得香港授予的第一宗植物品種權註冊。國際權威雜誌及調查表列我行為香港最著名的專利、商標及版權法律事務的律師行之一。我行知識產權律師名列國際知名知識產權律師。
我行國際業務部服務遍及全球,與澳紐、亞洲、歐洲及美洲各地律師建立夥伴關係。我們的律師樂意前往世界上任何地方,與當地律師攜手並肩,為客戶提供妥善、建效的法律方案。我們忠誠的服務態度,是贏得客戶們信賴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