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服務
1. 表演藝術
我們承諾為市民提供文娛中心設施和舉辦文娛節目,藉以推廣表演及視覺藝術,提高市民這方面的欣賞興趣和能力。
(A) 文娛中心
服務類別 | 目標 | 2005年的 工作成果 |
確認下列各類預訂申請: |
(a) 一般申請 | 在每月的截止申請日期起計14個工作天內給予書面回覆 | 100% |
(b) 特別申請 | 在每月的截止申請日期起計14個工作天內給予書面回覆 | 100% |
(c) 遲遞申請 | (i) 大型設施 | a) 包括演奏廳、音樂廳和展覽廳/展覽館 | b) 香港體育館及伊利沙伯體育館表演場 | (ii) 小型設施 | 包括演講室、舞蹈室、會議室等 |
| | 在每周的截止申請日期起計7個工作天內給予書面回覆 | 在接獲申請起計7個工作天內給予書面回覆 | 在接獲申請起計7個工作天內給予書面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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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售票服務
服務類別 | 目標 | 2005年的 工作成果 |
售票處售票 | 在25分鐘內為顧客提供服務(受歡迎節目及大型藝術節/電影節門票開售時的繁忙時段除外),並在4分鐘內完成發售一張門票 | 99.5% (註1) |
電話留座及查詢服務 | 在5分鐘內為顧客提供服務,繁忙時段(上午10時至11時,下午12時30分至2時)除外 | 99% (註2) |
電話訂票服務 | 在下一個工作天內把門票郵寄給電話訂票的登記客戶 | 100% |
經城市電腦售票網處理郵購訂票 | 在截止訂票日期起計5個工作天內把門票寄出 | 100% |
註:
- 顧客查詢多項節目和活動的詳情(尤其是受歡迎的節目和活動系列),需時可能超過4分鐘。門票須待顧客確認購票後方可印發,但由顧客確認購票至印發門票需時少於1分鐘。
- 一般來說,顧客來電會時多時少;來電多的時候偶然會引致線路繁忙。
2. 圖書館服務
我們承諾為所有圖書館使用者提供高效有禮的服務,以滿足市民對資訊、自學進修和善用餘暇方面的需求。
(A) 圖書館
服務類別 | 目標 | 2005年的 工作成果 |
在圖書館開放使用時(包括繁忙時段)有九成時間達至下述服務標準: |
(a) 申請新借書證 | 10分鐘 | 100% |
(b) 補領借書證 | 10分鐘 | 100% |
(c) 外借一項圖書館物品 | 5分鐘 | 100% |
(d) 歸還一項圖書館物品 | 5分鐘 | 100% |
(e) 預訂一項圖書館物品 | 5分鐘 | 100% |
(B) 書籍註冊
服務類別 | 目標 | 2005年的 工作成果 |
根據《書刊註冊條例》(第142章),在憲報刊登註冊書籍的目錄 | 每季刊登一次 | 100% |
3. 文物及博物館服務
我們提供和拓展博物館及有關服務,藉以協助保存本地的文化遺產和提高市民對文化遺產的欣賞興趣。我們會致力保存修復古物古蹟,並推廣文物教育。我們亦致力推廣香港視覺藝術和介紹香港藝術家成就,並透過多元化的藝術教育,以培養市民對香港的歸屬感。
(A) 博物館
服務類別 | 目標 | 2005年的 工作成果 |
處理學校提出的參觀活動及導賞服務申請 | 在7個工作天內處理有關申請 | 100% |
為科學館及太空館內可供參觀者觸摸和操作的展品進行保養 | 確保至少有九成展品經常維持可供使用的狀況 | 100% |
提供種類均衡的博物館活動 | (i)每月舉辦4個不同主題的展覽 (ii)每月舉辦750項教育活動 | 100% 100% |
添購藝術作品、影片和歷史物品,以保存香港的藝術和物質文化 | 館藏量每年增加1%至2% | 100% |
(B) 古物及古蹟
服務類別 | 目標 | 2005年的 工作成果 |
處理拍攝外景申請 | 10個工作天 | 100% |
處理複製相片及幻燈片申請 | 14個工作天 | 100% |
處理借用巡迴展覽資料及錄影帶申請 | 7個工作天 | 100% |
處理取得遺址及古蹟記錄影印本申請 | 5個工作天 (自2006年7月1日起修訂目標為4個工作天)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