箏,又稱古箏,是一種中國傳統彈弦樂器,和古琴、瑟相似,但是弦數不同,而且音量比較洪亮。因為現代箏改良後使用鋼絲弦,一般彈古箏者帶著假指甲,通常由玳瑁製成。傳統箏只用右手拇指、食指、中指,偶爾用無名指彈弦,左手按弦。而現代箏則用左右手的拇指、食指、中指,無名指彈奏。新箏是在古箏基礎之上研製而成的一種新型樂器。它具備2個相對獨立而又密切聯繫的演奏區,可以同時具備五聲音階七聲音階或者十二平均律的所有半音,可以演奏複雜的作品,彌補了古箏具有的諸多缺陷,表現力豐富。在台灣,每年固定有古箏表演於台灣國家音樂廳及台灣其他正式音樂場合。甚至以閩南語播出的電視歌唱節目,仍會以古箏作為現場伴奏樂器,也有專門表演的街頭藝人。唐趙磷《因話錄》記述:“箏,秦樂也,乃琴之流。古瑟五十弦,自黃帝令素女鼓瑟,帝悲不止,破之,自後瑟至二十五弦。秦人鼓瑟,兄弟爭之,又破為二。箏之名自此始。” 宋代《集韻》中載有:“秦人薄義,父子爭瑟而分之,因此為名。箏十二弦,蓋破二十五而為之也。” 日本17世紀元祿年間宮廷樂師岡昌名所著《樂道類集》中記載有:“……或雲:秦有婉無義者。以一瑟傳二女,二女爭引破,終為二器,故號箏。” 始皇十年(公元前237年),秦宰相李斯上書勸秦始皇收回他對客卿們下的逐客令的一段話中,有兩處談到箏,即“彈箏博髀”和“退彈箏而取韶虞”。 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記載:“古箏五弦,施於竹如築,秦蒙恬改於十二弦,變形如瑟,易竹於木,唐以後加十三弦。” 東漢應劭《風俗通》雲:“箏五弦,築身而瑟弦。”東漢許慎《說文解字》(宋代徐鉉校定重刊本)中記載:“箏,鼓弦竹身樂也,從竹,爭聲。” 東漢劉熙《釋名》一書中解釋為:“箏,施弦高急,箏箏然也。”可以說箏由本身發出的“錚、錚”音響而命名。 遼寧省葫蘆島市現在被稱為“中國箏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