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內容由用戶提供,88DB 不為內容之準確性作任何保證,如你認為此內容不妥,請「接此」回報給我們。

持續進修基金

224 2
持續進修基金為有志進修的成年人提供持續教育和培訓資助。合資格的申請人可就多於一個可獲發還款項課程申領發還款項。完成可獲發還款項課程或該等課程的部分單元後,可獲發還有關課程費用的80%或上限10,000港元。


申請人必須

屬香港居民並擁有香港居留權、或香港入境權、或有權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持單程證從中國大陸來港定居的人士亦可申請。(遞交申請表時,須夾附單程證副本及身份證副本);
已獲錄取修讀可獲發還款項課程,並在開課前支付學費;以及
在遞交申請和申領發還費用時,年齡介乎18至60歲。
* 學位持有人從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可申請持續進修基金。學位持有人須在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或以後及在開課前遞交申請表。

可獲發還款項課程

報讀由教育統籌局局長認可的持續教育和培訓課程,才符合申請資格。有關可獲發還款項課程的資料,可向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本辦事處)或各註冊辦學機構查閱,同時也可透過各區民政事務處的社區數碼站獲得,以及瀏覽以下網址
http://www.sfaa.gov.hk/cef/cnlist.htm

其他規定

每名申請人只可獲批准一次。申請人的申請如已獲得初步批准,如再報讀其他可獲發還款項課程,亦不需再遞交第二份申請表。自動撤回申請的人士,日後不得再遞交申請。
如申請獲得批准,申請人最多可申領發還款項兩次,但無論如何必須在本辦事處批准申請的日期起計兩年內提出。每次申領可包括多於一個的可獲發還款項課程。
申請人在申領發還費用時,必須從未就同一項課程、學習單元或學分獲其他公帑資助計劃提供資助,例如︰
根據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獲學生資助辦事處提供助學金或貸款;
根據職業英語培訓資助計劃,就同一項英語培訓課程及英語測試獲發還培訓費用及考試費;以及
獲香港公開大學給予的政府資助貸款。
簡而言之,由於公帑資助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由學生資助辦事處管理)不屬津貼貸款,如所申領的貸款用以支付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的學費,而申請人又符合其他所有申請準則,則仍符合資格獲發還有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