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嘯是一種具有強大破壞力的海浪。當地震發生於海底,因震波的動力而引起海水劇烈的起伏,形成強大的波浪,向前推進,將沿海地帶一一淹沒的災害,稱之為海嘯。 海嘯在許多西方語言中稱為「tsunami」,詞源自日語「津波」,即「港邊的波浪」(「津」即「港」)。這也顯示出了日本是一個經常遭受海嘯襲擊的國家。目前,人類對地震、火山、海嘯等突如其來的災變,只能通過觀察、預測來預防或減少它們所造成的損失,但還不能阻止它們的發生。漢字又稱海溢,韓語來源。 海嘯通常由震源在海底下50千米以內、芮氏地震規模6.5以上的海底地震引起。海嘯波長比海洋的最大深度還要大,在海底附近傳播也沒受多大阻滯,不管海洋深度如何,波都可以傳播過去,海嘯在海洋的傳播速度大約每小時五百到一千公里,而相鄰兩個浪頭的距離也可能遠達500到650公里,當海嘯波進入陸棚後,由於深度變淺,波高突然增大,它的這種波浪運動所卷起的海濤,波高可達數十米,並形成「水牆」。由地震引起的波動與海面上的海浪不同,一般海浪只在一定深度的水層波動,而地震所引起的水體波動是從海面到海底整個水層的起伏。此外,海底火山爆發,土崩及人為的水底核爆也能造成海嘯。此外,隕石撞擊也會造成海嘯,「水牆」可達百尺。而且隕石造成的海嘯在任何水域也有機會發生,不一定在地震帶。不過隕石造成的海嘯可能千年才會發生一次。海嘯等自然災害都會產生次聲波,大象可以聽到次聲波,像2004年印度洋大地震產生的海嘯,由於大象聽到海嘯產生的次聲波,不聽主人指揮,快速離開現場,乘坐大象的遊客才得以生還。海嘯的規模: 海嘯的大小多以規模表示。最常用的方法是今村所創,而飯田增設(-1)之海嘯規模分級表。 今村與飯田海嘯規模之分級表 規模 說明 4 波高超過30公尺,被害區域達到沿岸500公里以上者。 3 波高超過10~20公尺,被害區域達到沿岸400公里以上者。 2 波高4~6公尺程度, 可使部分房屋流失,人畜溺死者。 1 波高2公尺左右,損壞海濱的房屋,帶走船舶的程度。 0 波高1公尺左右,可能造成小災害者。 -1 波高50公分以下,通常無災害者。 海潮暴漲有可能是海嘯所引起,也可能是颱風所引起。禁地海嘯所引起的海潮暴漲通常伴隨著地震,遠洋地震所引起的海嘯則不會感受到地震動。而颱風所引 起的海嘯則伴隨強風。史籍上若提到地大震,之後海潮暴漲,則海嘯的可能性極大。然而多數記載只提到海潮暴漲,並無其他說明,是否是地震海嘯就有待進一步探 討。因此將史籍上所述之海嘯或疑海嘯,以海嘯信度表示其發生之可能性。 由水下地震﹑火山爆發或水下塌陷和滑坡所激起的巨浪。日本人稱海嘯為「津波」﹐意思是湧向灣內和海港的破壞性的大浪。破壞性的地震海嘯﹐只在地震構造運動 出現垂直斷層﹐震源深度小於20~50公里﹐而芮氏震級大於 6.5的條件下才能發生。沒有海底變形的地震衝擊或海底的彈性震動﹐可引起較弱的海嘯。水下核爆炸也能產生人造海嘯。 常用的地震海嘯震級()是以芮氏地震震級(M )為主要依據的。日本學者飯田汲事曾提出海嘯的震級 與海嘯的能量和最大湧潮的高程的統計關係。海嘯的能量大致為10~10爾格﹐一般為海嘯地震的能量的1~10%。 海嘯是一種頻率介於潮波和湧浪之間的重力長波﹐其波長約為幾十至幾百公里﹐週期為2~200分﹐最常見的是2~40分。傳播速度由確定(c 為傳播速度﹐g 為重力加速度﹐為海區深度)。若取大洋平均深度為 4公里﹐週期為40分鐘﹐則相應的海嘯波的傳播速度為713公里/小時﹐波長為475公里。許多學者認為﹐大洋中海嘯震源的水面最初昇高的幅度大致在 1~2米之間。雖然海嘯在沿岸會造成巨大的破壞﹐但在深海傳播時﹐由於波高和波長之比(波陡)甚小﹐週期較長﹐難以察覺到反常的現象。海嘯的性質﹐主要取 決於其源地的特性和幾何特徵﹑海底變形的大小﹑地震的持續時間和強度等因素。 分佈 世界上有記載的由大地震引起的海嘯﹐80%以上發生在太平洋地區。在環太平洋地震帶的西北太平洋海域﹐更是發生地震海嘯的集中區域。海嘯主要分佈在 日本太平洋沿岸﹐太平洋的西部﹑南部和西南部﹐夏威夷群島﹐中南美和北美。受海嘯災害最重的是日本﹑智利﹑秘魯﹑夏威夷群島和阿留申群島沿岸。中國是一個 多地震國﹐但海嘯卻不多見。在公元前47~公元1918年這近兩千年的時間裡﹐中國沿海有確切記錄的地震海嘯為數很少。1969~1976年﹐中國海區先 後發生過數次大地震﹐但均未造成地震海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