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背景 從歷史脈絡看來,其實臺海兩岸在金馬地區及與福建沿海早已有互通之實。1992年3月大陸福建省提出「兩門(廈門和金門)對開,兩馬(馬尾港和馬祖)先行」的「小三通」構想,在馬尾、廈門、湄洲灣興建供兩岸直航的專用碼頭;在廈門、金門兩島間舖設海底電纜;另計劃准許赴大陸台胞在福州、廈門兩機場辦落地簽證。1994年1月片面地實施「關於對台灣地區小額貿易的管理辦法」,指定福建、廣東、浙江、江蘇、上海、山東等東南沿海口岸,由台灣居民和大陸對台小額貿易公司進行『小額貿易』(不得經營一般性的進出口業務)。大陸當局將小額貿易定位為非官方的直接貿易與經濟交流,以彌補兩岸間接貿易的不足,並打擊走私活動;但是若依照台灣的關稅法小額貿易係屬於走私活動。1994年6月,「金馬愛鄉聯盟」提出「金馬與大陸小三通說帖」,主要是希望政府能考量讓金門對廈門,或馬祖對馬尾港載運旅客、貨物貨郵件,能直接航行至對岸。他們建議以「單方通航」、「定點直航」或「先海後空」、「現貨後客」等方式,漸漸地進行小三通。1997年4月19日,開始進行高雄與福州、廈門間「不通關、不入境」的境外通航。2000年3月21日於立法院通過「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八條」,其明訂「為促進離島發展,在台灣本島與大陸地區全面通航之前,得先行試辦金門、馬祖、澎湖地區與大陸地區通航」、為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通稱小三通條款),以解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限制,提供法源,並於同年4月5日公佈實施。2000年12月13日,行政院根據「離島建設條例」通過「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以作為小三通的管理依據。而陸委會亦完成「金馬試辦小三通說明書」,其中說明小三通的目的、基本原則、開放項目、兩岸協商及小三通對金馬的展望等。2001年元月1日,金門、馬祖與對岸的小三通開始實施 小三通是於2001年1月1日,海峽兩岸實施的小型三通模式,實現兩岸小規模的通商﹑通航和通郵。<<背景>>自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成立,中華民國國民黨政府遷台之後,蔣介石的政府宣佈停止台灣對大陸的一切形式的通商﹑通航和通郵。期間兩岸居民被禁止往來長達近40年,中間亦發生數起兩岸間的劫機事件。及後在1980年代中國大陸改革開放,首先引進香港的投資者到內地設廠生產,令中國大陸沿岸地區經濟「先富起來」。1987年大陸放寬台灣居民以探親名義到中國大陸,兩岸民間的交流漸見繁忙。由於福建省和台灣只隔一水對望,地緣關係使很多台灣人到福建省探望被分隔多年的宗親。<<小三通構想>>基於當時兩岸仍在意識形態上有重大的分歧,重現三通的機會極微,但實際上兩岸居間在福建沿海和金馬地區早已有經濟上的交往。1992年3月中國福建省提出「兩門對開,兩馬先行」的「小三通」構想。這是由於「兩門」(即大陸的廈門和台灣的金門)和「兩馬」(即大陸的馬尾港和台灣的馬祖)均只是相距咫尺的地方,在此進行小規模的「三通」是可以說是在當時的限制中,帶來有利於兩岸民間發展的辦法。初步的小三通構想,是在馬尾﹑廈門﹑湄洲灣興建供兩岸直航的專用碼頭,在廈門﹑金門兩島間舖設海底電纜,和准許到大陸的台灣人在福州﹑廈門兩機場辦落地簽證。 相關知識:什麼是小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