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十四節氣的制訂 古代人們注意到一年四季中,在不同季節所見到中午時太陽的位置,其仰角的高低並不相同,人們在地上豎立一根竹竿,根據全年觀測的結果發現,夏季時其陰影似乎較短,冬季時則較長,顯然隨著季節的變化,竹竿受陽光照射造成的陰影,其長短會跟著變化,因此取中午時竿影最短的那天為夏至〈至就是到頂的意思〉,又稱日北至或日長至,取竿影最長的那天為冬至,又稱日南至或日短至,大約殷商時人們已知道立竿測影來定季節,另外在春秋兩季裡發現,各有一天晝夜時間相等,便定這兩天為春分和秋分,據左傳中記載春秋時期已經提到在二分二至時做觀測,有了二分二至以後,雖有利於農業生產的安排,但一年中氣候變化很大,且二分二至之間相隔時間很長,必然無法滿足農民生產上的實際需要,因此陸續又制訂了一些節氣,按推測一定是先增加四季的開始,即是合稱四立的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立與二分二至稱為 「分至啟閉」,亦稱為八節,隨著農業的發展,指導農事所需的節氣數目越來越多,到了秦代在呂不韋的呂氏春秋中已經載有立春、雨水、立夏、小暑、立秋、處暑、白露、霜降等節氣名稱,到了兩漢時期,由於農業已有進一步的發展,在淮南王劉安的淮南子書中的天文訓篇裡,二十四節氣已齊備且和現在的名稱完全相同,由此可斷定在兩漢時二十四節氣就已完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