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88DB
  2. 音樂
  3. 節目及活動

第59屆香港學校音樂節

此資訊已過期,不保證資訊準確性 更新於: 2006-10-10 刊登者: 香港學校音樂及朗誦協會
詳情內容

第59屆香港學校音樂節
2007年2月26日至3月31日

1、參賽資格

凡就讀於本港之中、小學、幼稚園或特殊學校之全日制或半日制學生均可參加,惟該等學校於截止報名當日必須為本會註冊會員(參閱1.4.1獎學金項目)。本港各大學及專上學院之全職學生只可參加公開組。

2、報名

報名程序請參閱本會網站內之“如何參加香港學校音樂節”。

2.1 報名表
2.1.1 報名表必須向本會索取,每份表格只限填報一項比賽,影印本恕不接受。
2.1.2 參賽者所填報的姓名必須與香港身份證/出生證明書相同。
2.2 參賽者如參加超過一個項目,必須承擔所報項目於同一時間舉行而須作出取捨之風險。
2.3 報名後一概不能轉名或調換參賽者。
2.4 凡有年齡限制之項目,均以2007年1月1日為計算日期。
2.5 會員/參賽者必須留意個別項目之參賽資格,如年齡限制、等級、程度、性別等。

2.6 地區代號
2.6.1 U 指市區(包括將軍澳)。
2.6.2 E 指新界東區(包括上水、粉嶺、大埔、沙田及西貢等)。
2.6.3 W 指新界西區(包括元朗、天水圍、屯門、荃灣、青衣、葵涌及東涌等)。
2.6.4 N 指不設分區,包括公開組、獎學金組、鋼琴協奏曲、管弦樂隊、銀樂隊、西樂及中樂項目等。
2.6.5 參賽者可自由選區比賽(2.6.4.所列之項目除外)。
2.7 本會可安排任何比賽項目於任何場地進行。
2.8 參賽者數目如只有四個或以下之項目,本會保留將之合併為一個項目的權利;如未能合併,將取消該項目,而報名費將退回會員。
2.9 報名日期
2.9.1 親臨報名日期為2006年10月3日至10月20日下午四時。
2.9.2 郵寄報名截止日期為2006年10月14日(以郵戳為準);逾期之報名表將不獲處理。
2.9.3 如未能於截止日期前遞交報名表,只可於2006年10月23日至10月24日下午四時前親臨本會遞交(不接受郵寄)。如獲接納,須繳付雙倍報名費。本會保留是否接納遲交報名表之權利。
2.9.4 遞交其他文件之截止日期請參閱附錄 “重要日期一覽表”。
2.10 報名費
2.10.1 各項目之報名費請參閱本屆比賽目錄。
2.10.2 會員須集齊所有參賽者之報名表、報名費及所需資料,填妥付款記錄表(PRF),帶同會員證正本以一張支票或銀行本票統一遞交。
2.10.3 所有費用一經繳付一律不獲退還(本會取消之項目除外),亦不得轉作另一項目之用。

相片
聯絡資訊 此資訊已過期,不保證資訊準確性
https://88db.com.hk/Music/Event-Activity/ad-64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