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業餘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早於1950年成立,並於1951年正式獲認可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國際奧委會)成員,至1999年3月8日,中國香港業餘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正式改名為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 (簡稱港協暨奧委會)分別為國際奧委會、亞奧理事會及東亞運動會聯會的會員,並負責籌組香港代表團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夏季及冬季)、亞運會(夏季及冬季)、東亞運動會及全國運動會。現時港協暨奧委會合共有74個會員(即本地體育總會),並且是香港體壇的代言人。 另外,港協暨奧委會架構非常精簡,分別為一名會長,而下設八名副會長,再加上一名義務秘書長及三名義務副秘書長和一名義務司庫,組成港協暨奧委會的領導階層。
作為地區奧委會,本會致力於發展推廣體育運動,由義務委員管理並依據社團條例辦事。港協暨奧委會的73個會員其實乃各國際體育聯會和亞洲體育聯會旗下的會員。各體育總會獲授權組織及管理所屬體育項目的本地活動,例如舉辦體育賽事、初級及精英運動員的訓練活動、組織及甄選運動員參加本地及國際比賽和訓練教練、裁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