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利希慎基金贊助,展能藝術發展基金在2013年成立,目的是培養及資助本港的傑出殘疾人士,在本地或前往海外進行藝術發展計劃。申請人可申請本發展基金作以下用途:
*修讀各類型藝術課程
*進行為自己籌劃合適的藝術發展計劃,包括:與藝術相關的學習及進修計劃
在計劃期間及完成計劃後,發展基金會安排以下活動予受資助的展能藝術家:
*與不同背景的藝術工作者合作,累積藝術經驗
*成為文化大使,透過各社區藝術及公眾教育活動,促進殘疾人士與社會大眾之間的認識及交流,為本港的展能藝術發展付出努力,推動社會共融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
1)是香港永久居民;
2)為25歲或以下之殘疾人士
評審準則及程序
發展基金將頒授予擁有傑出藝術表現,並透過是次申請的發展項目,進一步提昇藝術造詣及資歷的殘疾人士。評審程序包括審視申請者所提交的證明文件、面試的表現、及其他評審的結果。評審委員可全權決定批款金額。每年揀選最多三位藝術家。
成功申請者該履行的義務
成功申請發展基金的人士需與本會簽署有關聲明,並履行承諾:
*以發展基金的協助完成所報讀的課程及所籌劃的計劃。如未能完成課程及計劃,本發展基金的委員或要求申請者償還全數或部分發展基金;
*於計劃完成後三個月內,向本會提交報告書及有關資料 (包括:錄像、錄音、出版刊物、照片等)、收支報告及單據正本;
*受領發展基金的人士在受獎期限內,需在學業及品行方面,維持良好表現;
*獲發展基金者於學成後一年內,須積極協助本發展基金計劃推廣展能藝術,其中包括須接受本會之邀請參與至少六次由本會舉辦的活動,並同意本會使用其資料、相片及其他紀錄,以作推廣展能藝術發展之用。
申請辦法及查詢
在此項計劃接受申請期間,申請表格可於本會網頁 (www.adahk.org.hk) 下載,或向本會總辦事處索取 (地址:香港銅鑼灣福蔭道7號銅鑼灣社區中心4樓)。請把填妥之申請表格,連同下列文件的影印本,於截止日期前交回本會總辦事處:
~個人陳述及創作歷程
~藝術評核證明副本
~演出或藝術創作之相關資料,包括活動單張、相片、錄音及錄像
~計劃的財政預算
~兩封推薦信
接受及截止申請日期
開始接受申請日期︰2013年1月19日
截止申請日期︰2013年3月28日 (星期四),下午6時
如有查詢,歡迎致電 2286 2505 或 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聯絡香港展能藝術會節目經理李冠輝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