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
中心服務對象為服務區域範圍內三至三十歲的兒童、青少年及其家庭。
服務宗旨及目標:
中心服務旨在培育青少年成為愉快、成熟、具責任感及對社會有貢獻的市民,從而達致下列目標:
1.培養青少年的個人成長,協助他們了解自我、掌握情緒、培養處理困難的能力及充分發展個人潛能。
2.增進青少年的社會發展,促進與家人及朋輩間
的人際關係,鼓勵他們積極參與及貢獻社會。
服務範圍:
按地區特色和需要,透過中心服務,以個人輔導、小組及社區活動之社會工作方法,籌劃和推行下列四項核心服務:
1.指導及輔導服務
2.為處於不利環境的青少年提供支援服務
3.培育青少年自我發揮、個人成長及建立和諧人際關係的小組及活動
4.培養青少年關心及參與社會的小組及活動
中心亦會透過不同類型的活動,例如︰康樂活動、興趣班與小組、自修室及閱讀室設施等,輔助上述服務的推行。
開放時間:
星期二、四及五 下午二時至六時
晚上七時至十時
星期六 上午十時至下午一時
下午二時至六時
晚上七時至十時
星期三及日 下午二時至六時
申請及退出手續:
1.服務使用者可親臨中心,或以電話或書面方式,向中心申請服務。
2.凡年齡由三至三十歲的青少年均可申請成為中心會員。
3.凡子女年齡介乎零至三十歲之家長均可申請成為家長會員。
4.單親家庭人士、綜援家庭人士、來港居住不足三年之新抵港人士及經社工轉介之人士均獲豁免會員年費。
5.服務使用者如因各種原因退出服務或活動,可向負責工作員提出,中心會按個別情況處理。
服務費用:
中心每年四月調整會員年費,活動費用按個別情況而定。單親家庭人士、綜緩家庭人士、來港居住不足三年之新抵港人士及經社工轉介之人士均
可獲豁免會員年費及可申請活動費用減免。(減費金額需視乎個別活動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