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前導遊培訓課程
本課程為旅遊業議會核准課程。根據有關規定,要成為「到港」旅行團的本地導遊,必須要完成中五課程,年滿十八歲,修讀有關認可課程,通過「導遊核証制度」考試,方可向香港旅遊議會申請註冊成為本地導遊。
本課程獲香港旅遊業議會核準開辦,學員完成課程後,出席率達90%,可經本中心代為報考由旅遊業議會舉辦的「導遊核証制度」考試。
本課程適合準備加入旅遊業本成為本地導遊人士修讀。
課程由兩部份組成,第一部份為課堂學習,內容包括:
(1) 本地旅遊業與導遊概念;
(2) 導遊的專業操守;
(3) 導遊工作技巧;
(4) 旅客行為及文化特色;
(5) 香港知識;
(6) 中國知識。
第二部份包括:實地考察、旅遊車上及步行團實習。
本課程分為全日制及晚間制兩類。全日制課程須上課18天,每星期上課6天。其中10天在課室內學習,每天上課7小時。另外8天在戶外實習,每天10小時。 晚間制課程須上課24晚,每晚3小時。另外8天戶外實習,通常安排在星期六的日間進行,每天10小時。
上課模式包括課堂講授示範、小組討論、個案研究、角色扮演、實習、考察及專題研習。授課語言:廣東話
學員出席率達90%,可獲本中心頒發「出席証明」,學員可持該証明由本中心代安排報考旅遊業議會「導遊核証制度」考試。學員通過考核後,將獲議會發出的合格証書,連同急救訓練証書,可向議會申領「導遊證」。
註:(1) 未獲急救証書者,可同時報讀由本中心舉辦之4小時急救修業証書課程。
(2) 報名時,必須遞交有學歷証明文件副本。
(3) 本課程已加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內:編號(26C03915-6),成功修畢課程,出席率達九成,校內考試成績合格,可向持續進修基金申請發還已繳付學費之80%,有意申請者須於開課兩週前回上課之中心遞交申請表及身份證副本,逾期遞交者將不獲辦理。
(4) 本課程提供中銀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務。
入學資格:1. 年滿18歲;
2.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而不受居留條件限制;
3. 中學畢業〔註一〕或同等程度或以上;
4. 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或英國語文科成績達二級或以上〔註二〕,或同等學歷。
註一:
中學畢業的定義如下:
a. 完成香港舊學制(五二三學制)/英式學制的中五或第十一年課程;
b. 完成香港新學制(三三四學制)/美式學制的高中三年級或第十二級課程。
註二:
擁有高於中學畢業學歷的人士可豁免出示第4項所述的資歷。
課程編號:KF43238B
上課日期:2013年 5月20日開始,逢星期一至六
上午9:00-下午5:00
(出外實習由上午8:00-下午6:00)
費 用:全期6600元
電話 :2712 9165/ 2385 8686
油麻地 佐敦道 渡船街28號 寶時商業中心5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