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概念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指两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外商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后应标明“外商投资普通合伙”、“外商投资特殊普通合伙”、“外商投资有限合伙”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三、合伙人资格证明:
1、中方: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合伙人为企业的,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外方:合伙人为企业的,出具企业所在国(地区)注册机关核发的注册证书;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其身份证、护照复印件或长期居留证明。(其中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应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特别行政区护照,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应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内地部门颁发的台胞证。)
四、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办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时限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程序性规定》执行)。
五、登记注册咨询方式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辖
市工商局负责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注册工作。
六、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政府收费标准
1、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登记费300元;
2、企业变更登记费100元;
3、补换执照正本收取费用50元。
聯繫我們:
如需進一步查詢,歡迎隨時撥打智力顧問電話諮詢:
香港電話:852-21565812,
中國電話:86-020-38056103
E-mail:[email protected]
集團網站:http://www.chingnic.com www.followmi.com QQ: 120766539 msn:[email protected]
By 智力顧問企業有限公司
(pupil)
on 2012-07-16 Answers 1 Views
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