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請教, 是否可以將持有的私人物業, 租予自己持有的有限公司, 然後以有限公司作為第一房東再租出? 報稅方式是否有分別? 可否減輕稅項?
By coby_lau (畢業生) on 2011-03-16 答案 3 觀看次數 56
By 物業管理 31265111 保安服務31265111 QAS保安課程 代辦保安員証 (畢業生) on 201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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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匿名 on 201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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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itty yuen (畢業生) on 2011-03-16
如轉租有價差,定價是商榷問題....其實持有的私人物業可考慮轉名給有限公司(` 個別物業如價值低於HK$200萬-$200 印花稅) , 可減低減輕整體稅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