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工作假期(working holiday)有無限定的出發日期?定係一年入面任何一日出發都可以?
By coby_lau (graduate) on 2010-04-14 Answers 1 Views 86
By bluelau on 2010-05-20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新西蘭、澳洲、愛爾蘭、德國、日本及加拿大政府分別簽訂工作假期計劃/安排的雙邊安排協議,透過本計劃增強雙方在文化方面的雙邊聯繫,及推動彼此的旅遊業發展。
本地年青人可透過參予本計劃/安排,前往上述國家遊歷及從事短期工作,從而了解當地的文化及社會發展。本計劃旨讓年青人在外地生活期間,吸取寶貴的生活及工作經驗,從而加強自信心、適應力以及人際溝通技巧。
成功申請的人士,可獲選定國家簽發一張工作假期簽證或相關文件。申請人可於十二個月的逗留期間從事短期工作。選擇前往新西蘭、澳洲、德國、日本及加拿大的人士,亦可選擇修讀短期課程。
按照雙方協定,每個國家每年會提供一定的名額,供合資格人士申請。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資格:
年齡介乎十八至三十歲,不攜同任何受養人;
必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並持有有效之香港特區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
出訪主要目的為度假/旅遊;
必須持有回程或繼續行程的交通票,或足夠資金以購買有關交通票;及能出示經濟證明,顯示有足夠能力負擔在當地逗留期間的費用。有關個別工作假期/安排計劃的詳細申請資格,請參閱該計劃的相關網頁。儘管個別工作假期計劃/安排沒有要求參加者就其在當地逗留期間購買保險,當局十分鼓勵參加者在出發前投購適當的醫療、住院及責任保險,以分擔就參與計劃/安排期間在當地可能須要支付的有關費用。
同樣地,上述國家的公民亦可向有關的中國大使館或總領事館,以及香港入境事務處遞交申請,透過工作假期計劃/安排來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