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回教的婚禮習俗是怎樣的?必須雙方都是回教徒嗎?
By kiki ko (畢業生) on 2010-02-03 答案 2 觀看次數 1383
By VaVa (畢業生) on 2010-02-08
回教的婚禮很簡單,在回教國家都走由法院的公職人員,如主簿、書記等到新郎或新娘家,予以登記作證並載明聘金數目,然後簽字即可,等於現在的公證結婚,非常簡單,在非回教國家,穆斯林結婚則多由清真寺的教長主持,近來也有宗教與普通結婚儀式同時在清真寺、大旅社,或公共場所大禮堂合併舉行的,但仍然嚴守教規,避免用酒、鞭炮、蠟燭等物,及浪費鋪張的陋習。
By Ming (畢業生) on 2010-02-08
不同國家的回教婚禮都不同,婚禮經過雙方當事人當眾(至少兩個以上的男士或一個男士兩個女士證人)前面宣誓同意、家長許可和教長證婚即告禮成。 婚禮分三部分: A)預備期:即媒妁之言,下定金決定婚前等。 B)婚期:婚前三,四天請宗教師來講婚禮規則。婚前一,二天女方帶嫁妝搬進男家,佈置新房,舉行婚禮。 C)婚後:第二天女方一大早起身沐浴潔身,事奉男家長輩,即成為男家一份子。婚後,男人的權利比女人更大(4:34-38),因此女人要順服男人。妻子是丈夫的田地,丈夫隨時可以進去耕種(古2:223)。若女人不守婦道,甚至可以打她。當她回轉,就要對她公平( 4:34-38). 回教容許可以娶四個妻子,因古蘭經說:若是你們恐怕對於孤兒不公,你們就娶與你們合宜的婦女兩個,三,四個(古4:3 )。一般的解釋法是,在某種社會福利問題的需要下,如戰爭失去男人,能以多妻的方式解決社會的孤兒寡婦的問題。但在沒有戰爭而想多妻時,則只要作到有能力看顧妻子,如給她有一間住家,就可以有條件另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