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先算人格分裂???有咩徵兆???有無得醫???
By hill chan (pupil) on 2010-01-20 Answers 1 Views 144
By kelvin yeung (middle-school student) on 2010-01-20
成因:一、 幼年時期遭受長期的暴力虐待、性侵害等,造成個人人格成長的扭曲。身體上受到痛苦的折磨,但無處可逃,只好在心靈上成長出另一種保護性、逃脫性、甚至暴力性的人格,作為面對痛苦的解決方法。二、 受到劇烈的打擊或壓力,無法承受,也有可能產生人格分裂的情形。此種患者會具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自我認同和性格狀態,各對環境及自體有某種的知覺、關係、想法,各不相同,而存在患者不同時間的表現,而且可以一再完全地控制此患者的行為,而一些屬於別性格的重要個人資料就不會記起來。 有得醫架,去睇心理醫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