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一個人名住緊一個 2-4人單位的公屋,因為其實不算太大,因此未算是"寬敞戶",暫無需調遷. 想問如果我給了婚,是否一定要加配偶的名??
By jason chan (小學生) on 2010-01-08 答案 3 觀看次數 8178
By money_0817 on 2010-04-30
太太有香港居港權就要加戶,相反未有居港權就唔駛加住~
By 物業管理 31265111 保安服務31265111 QAS保安課程 代辦保安員証 (畢業生) on 201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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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elvin yeung (中學生) on 2010-01-18
按規定,一定要加。房署每兩年要戶主申報一次資料,如果你結了婚,一定要報,報假料是犯法的,報真料後房署一定會要你的配偶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