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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業主想租樓出去

如果唔經地產代理做, 而係自己上網貼廣告, 揀租客同訂立租約方面有乜野需要注意? 有咩文件要預備同填寫?

By jay chou  (小學生) on 2010-01-08  答案 2   觀看次數 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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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88ddbb on 2010-05-02

一般人訂立租約,若沒有律師參與時,都是用書局有售的一般中文版租約。 雖然這版本已是流行在坊間數十年,但遺憾的是條文中盡有不足之處,順手拈來,就有以下數大點: 死約期內退租的賠償事宜坊間租約是寫“如在死約期內退租,租客亦要付餘期的租金予業主作 為賠償;而在租約期一年內,退租時要付一個月租金予業主作為賠償”;假設是簽了兩年死約,而租客在第六個月退租,那麼租客究竟是要付一個月或十八個月的租 金予業主作為賠償呢? 這語焉不詳處實要正視之! 維修責任 假設業主是連傢俱電器等出租予租客時,若要維修,該是業主或租客負責維修呢?對於這點,坊間的 租約亦 是沒清楚列明的。累積了多年來的案例,若是鬧上法庭,縱然租約沒有清楚列明維修責任屬誰,但法官也能輕易作出裁決。但法律訴訟終是耗費金錢和時間!故大部分業 主與租客,都寧可用談判方式,協商這類維修責任。 而在協商中讓步的一方,往往會心存怨念,而植下將來更嚴重租務糾紛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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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88ddbb (畢業生) on 2010-04-29

業主在出租物業時,一般情況下,租金內是不含水電費的.即是說,水電煤氣電話費等,是由租客自己支付的.如果水電表是由業主向相關部門交納按金,租 客則只需向業主交納使用後産生的水電費,此種情況下,業主會向租客要求交納"水電費按金",此按金是用於保證租客在最後一個月退租時,必須結清最後一期水 電費.目前,大部份業主會采用"水電表由租客轉名交費"的辦法,由租客自己向相關部門交納按金,退租時自己結清水電費,從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租客在租賃物業時,業主會向租客索要"入息證明",以證明租客有足夠的交租能力.入息證明一般可以是工作合約副本,工資單,稅單等,有時亦會是由租客所在的公司開具的證明.

租賃協議須於簽訂後的30天內加蓋印花。你可選擇透過互聯網、郵寄或親臨稅務局的印花稅署為租賃協議加蓋印花。業主和租客雙方均有法律責任繳付印花稅。一般情況下,印花稅的費用會由業主和租客分擔,但也可因應個別協議而異。

業主或房東須按有關課稅年度內的實際租金收入課稅。如你有租金收入並須課稅,除非你已收到稅務局發出的相關報稅表以申報收入,否則你須於該年度評稅 基期(即每年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完結後四個月內(即為7月31日或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稅務局,並敘明收入的詳情。你可選用稅務局提供的物業出租 通知書(I.R.6129)。

身為業主或房東的你還有其他責任,包括保存足夠的租務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