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館已經批出移民 visa,我亦訂好機票 2010 年一月尾到美國。香港間屋重有好多嘢要搬過美國,但我會二月中返香港過年,三月中再正式告別香港。
所以我想問吓,我一月尾去 land 咗之後,到二、三月先至返香港搵搬運公司幫我 ship 啲書、CD、小量貴價電器、同埋由細儲到大嘅紀念品過去,美國當局有冇規定 land 之前啲私人物品一定要運走,否則會打稅?
亦或,當局會有一個限期俾我 ship 走啲私人物品而唔使俾稅? 有冇 link 或者 website 可以 check 到?
By kammy lui
(小學生)
on 2010-01-07 答案 1 觀看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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