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汽車保險 根 據 香 港 汽 車 保 險 ( 第 三 者 ) 法 例 規 定 , 所 有 車 主 必 須 為 他 們 的 車 輛 購 買 第 三 者 保 險 。 利 嘉 保 險 除 為 你 提 供 法 例 規 定 的 第 三 者 保 險 外 , 更 備 有 保 障 範 圍 廣 泛 的 綜 合 保 險 。
第三者保險
保 障 你 因 使 用 受 保 車 輛 時 的 疏 忽 而 引 致 第 三 者 傷 亡 或 財 物 損 毀 所 須 承 擔 之 法 律 賠 償 責 任 。
綜合保險
除 第 三 者 責 任 外 , 更 為 你 提 供 有 關 受 保 汽 車 損 毀 的 保 障 , 例 如 碰 撞 、 火 災 、 盜 竊 及 各 種 意 外 事 故 所 引 致 的 損 失 。
| 和 我 們 的 客 戶 服 務 員 聯 絡 蔡小姐 電 話 (852) 2572 0922 曾小姐 電 話 (852) 2572 0922 填 妥 後 請 寄 回 『 利 嘉 保 險 』地 址 : 香 港 灣 仔 莊 士 敦 道 181 號 大 有 大 廈 1609 - 1611 室 或 傳 真 至 (852) 2572 7504 請 註 明 蔡 小 姐 / 曾 小 姐 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