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車輛本身因意外踫撞、火焚、偷竊及惡意行為等所致的車身損失,及對等三者人身傷亡及財物損壞的賠償責任。
保障貨物在海、陸、空運輸途中因意外事故而引致的損失。 在國際貿易中,保險 ( Insurance ) 是一項與貨運有密切相關的事務,換句話說,有貨運就必然有保險,運輸貨物必順購買保險。為了保障貨主的利益,出口商理應為出口貨物購買保險,何況在實際上這筆費用是可以由進口商支付的,出口商這樣做,不僅是對進口商負責,而且也保護了本身 的利益。因為購買保險,保護進口商不受損失,有助於維繫雙方的關係,生意因此滔滔而來。
僱員賠償條例規定,僱主必須為僱員購買此等保險, 以保障僱員因工作受傷導致其停工及身體部份或全部永久喪失工作能力或死亡之損失。如意外是由於僱主之疏忽或過失所引致,則可循習慣法進引追討。勞工保險跟強積金一樣在香港是強制性的保障,如僱主沒有購買或投保人數不足者,即屬違法,是一種嚴重的罪行。
本計劃主要保障店舖內一切的設備、存貨、儀器及裝修 ( 包括櫥窗及玻璃門 ),因火災、水災、盜竊、搶劫、惡意破壞或意外損毀引致之損失。
我們的保險顧問樂意為你提供一切有關保險上的問題及諮詢,更能經給予你們各種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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