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申請
牌照申請 : 有關牌照是由各個政府部門簽發,所有簽發之證明書必須符合政府部門之規定。由香港政府認可註冊承辦商或供應商簽發,包括 『 香港政府認可人仕或註冊結構工程師、 電力裝置、防火及消防設備和物料、氣體裝置、裝飾及裝修物料、漁缸過濾及消毒設施、機器』等等認可證明書。
牌照轉讓及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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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所規管的這些小型工程按其性質、規模、複雜程度和安全風險度,分為以下三個級別︰
第 I 級別 - 包括較為複雜的小型工程 第 II 級別 - 為複雜程度和安全風險較低的小型工程 第 III 級別 - 主要為一般的家居小型工程
第 I 級別 - 包括較為複雜的小型工程
第 II 級別 - 為複雜程度和安全風險較低的小型工程
第 III 級別 - 主要為一般的家居小型工程
強制驗窗計劃
根據 強制驗窗計劃 ,屋宇署可向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每隔5年送達法定驗窗通知。屋宇署每年會揀選5,800幢該類樓宇,根據強制驗窗計劃送達有關法定通知。經署方送達法定通知的樓宇的業主,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就有關樓宇/處所的所有窗戶進行訂明檢驗,以及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一名合資格人士的監督下,進行檢驗後認為需要的訂明修葺工程。業主可委任不同的合資格人士分別進行強制驗窗計劃規定的訂明檢驗及監督訂明修葺。
強制驗樓計劃
舊樓欠缺妥善維修保養,會對居民和普羅大眾構成威脅,屋宇署已規定樓齡達 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 的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並負責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