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山車之發明
過山車(
Roller coaster,或又稱為云霄飛車)是一種機動遊樂設施,常見於遊樂園和主題樂園中。拉馬庫斯·阿德納·湯普森(LaMarcus Adna Thompson)是第一個註冊雲霄飛車相關專利技術的人(1865年1月20日),並曾製造過十數個雲霄飛車設施,因此被譽稱為「重力之父」(Father of Gravity)。一個基本的雲霄飛車構造中,包含了爬昇、滑落、倒轉,其軌道的設計不一定是一個完整的迴圈,也可以設計為車體在軌道上的運行方式為來回移動。大部分雲霄飛車的每個乘坐車廂可容納2人、4 人或6人,這些車廂利用勾子相互連結起來,就像火車一樣。
坐過山車安全過坐車
雲霄飛車雖然驚悚恐怖,但是基本上是非常安全的設施。電影《
絕命終結站 3》當中宣稱雲霄飛車的事故率約為2億5000萬分之1,而現實當中,真正的數字可能還要低。根據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CPSC)和六旗樂園(Six Flags)的調查顯示,2001 年當中搭乘雲霄飛車的死亡率約為15億分之1。這意味著:遊客死於駕車前往遊樂園途中的機率反而大些。
美國曾發生一宗非常罕見的過山車「倒吊」駭人意外。事發於阿肯色州溫泉市,一個遊樂場因發生停電故障,令場內一列過山車在駛至最高點時突然煞停,
12名乘客被倒吊在150呎(45米)、差不多有16層樓高的空中,足足等待了半小時才能獲救。有獲救乘客因長時間倒吊,感到不適嘔吐大作,有乘客甚至高呼嚇破膽,矢言永不再玩這款過山車。